大塚大學校史
 
民國三十八年成立的省立行政專科學校,是台北大學最初的根基,嗣後台北大學又歷經了省立法商學院與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等時期,並於西元二○○○年改制,成為獨立的綜合大學。

回顧國立臺北大學歷次之改制與發展,已完整的紀錄了我國高等教育各階段的發展歷史,而歷屆畢業校友濟濟多士,人才輩出,服務社會各階層的傑出表現與輝煌成就,更印證了我國高等教育政策過去各階段發
歷史的軌跡-行政專校時期
展的正確性。益發對我國高等教育的未來發展充滿信心。回溯創校歷史已逾半世紀,新舊傳承,源遠流長,本緬懷前賢,策勵來茲之意,謹就國立臺北大學過去各階段發展歷史,扼要臚陳於后。
 
壹、法商學院
 

法商學院全名為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其前身為臺灣省立法商學院,院址位於臺北市。民國四十四年七月,臺灣省立行政專科學校與臺灣省立行政專修班奉准合併改制為臺灣省立法商學院。五十年七月,設於臺北市之臺灣省立法商學院,與設於臺中市之臺灣省立農學院奉准合併為臺灣省立中興大學,越十年,因我國高等教育政策修正,大學教育歸由中央管轄;六十年七月,臺灣省立中興大學改制為國立中興大學,歸由教育部管轄迄今。謹分就臺灣省立行政專科學校,臺灣省立行政專修班,臺灣省立法商學院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含臺灣省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之沿革簡史分述於后:

〈一〉臺灣省立行政專科學校(以下簡稱行政專校)

行政專校成立於民國三十八年十一月,創校目的為協助追隨政府來臺之大專失學青年,完成未竟學業,及培育臺灣省實施地方自治所需之各級地方行政幹部。行政專校創校之初,由臺灣省立成功中學校長左潞生先生為首任校長。左先生出掌行政專校後,仍奉派兼任臺灣省立成功中學校長,是以行政專校初創之時,得以暫借臺北市濟南路臺灣省立成功中學校舍授課。三十九年五月,行政專校遷往臺北市忠孝東路,暫借臺灣省立工業專科學校(今臺北科技大學)校舍授課。同年七月左校長辭任,由周一夔先生繼任。嗣於三十九年八月,覓得臺北市長春路一一三巷(今合江街 五十三號)現址興建校舍,從此行政專校師生得以奠定日後永續發展之基石。

行政專校成立之初,設民政、財政、計政及地政四科。學生肄業期限分甲、乙兩種:甲種專科,肄業期間為一年,投考資格必須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肄業滿一年以上;乙種專科,肄業期間為二年,投考資格必須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畢業。

行政專校原設民政、財政、計政、地政四科,嗣民政科改為普通行政科;計政科改為會計統計科;地政科改為土地行政科;惟財政科仍沿舊稱。四十年秋,應內政部之請,增設社會行政科;四十一年秋,應司法行政部之請,增設司法行政科;四十二年秋,應中國合作事業協會臺灣省分會及工商團體之請,增設合作科及工商管理科。四十三年,除社會行政、工商管理、合作等三科仍為二年制外,其餘各科均改為三年制。同年為配合教育部疏散政策,於桃園縣中壢市臺灣省立楊梅高中借得部份教室成立中壢分部,延聘開濟教授為分部主任、侯木仲教授為副主任。中壢分部設有二年制普通行政科一班,財政科一班、學生約一百人,接受教育部於港澳招收分發本校學生就讀,至民國四十四年臺灣省立法商學院成立後,中壢分部裁撤,全部師生編制統併入臺灣省立法商學院。

行政專校開辦之初,敦聘專任教授二十三位,副教授九位,兼任教授三十八位,副教授九位,講師二位,合計專任教師三十二位,兼任四十九位,均為學界菁英俊彥,在學學生則甲種七班,乙種六班,合計七二八人。

行政專校,自三十八年創設,至四十四年,已歷六載;原有四科,已增至八科;當初之一年制、二年制,已發展為二年制及三年制;六載以來,畢業學生經分發各級機關服務者,達一、三六八人。行政專校畢業學生服務於各級政府機關,認真踏實,勤奮精進,遂使政府地方自治行政事務得以順暢推行,足證當初教育當局擘劃設校培育人材政策之高瞻遠矚。在各級政府機關中,行政專校畢業生之表現與模範公務員並稱實不遑讓,此亦使行政專校培育優秀地方自治行政人才之成就,在我國地方自治發展史上奠定輝煌紀錄與地位。

〈二〉臺灣省行政專修班(以下簡稱行政專修班)

臺灣省行政專修班成立於民國三十九年春,其時教育部委託臺灣省青年服務團設立「臺北青年接待站」照顧追隨政府來臺之國立長白師範學生、海南青年服務團團員及自大陸各省來臺失學大專青年。初名「臺灣省青年服務團附設行政人員專修班」,三十九年十一月改稱「臺灣省行政人員專修班」,再改稱臺灣省行政專修班,仍由該團代辦。班址初設圓山臺灣省青年服務團內,四十一年二月,隨團遷入大直。行政專修班成立之初,原為臨時性質,嗣以大陸大專失學青年接踵來臺,遂因應需要逐年增班,原設有一年制及二年制兩種學制,至四十三年秋全 部改為二年制。

行政專修班計設教育行政、普通行政、土地行政、財務行政、工商管理、社會教育、社會行政及合作等八科,畢業學生共計十九班,一千三百二十八人。除教育 與普通行政兩科分一、二年制外,其餘各科均為二年制。

行政專修班之設立,原為協助追隨政府來臺大專失學青年完成未竟學業,故與一般學校教育有其不同之處:如不對外招生,無專任員工。職工全由

校門之演變
行政專校時期
* 行政專校時期
省立法商學院時期
* 省立法商學院時期
省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
* 省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
省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
* 省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
國立中興大學時期,建國校區校門
* 國立中興大學時期,
建國校區校門
國立中興大學時期,建國校區校門
* 國立中興大學時期,
建國校區校門
國立中興大學時期,建國校區校門
* 國立中興大學時期,
建國校區校門
國立中興大學時期,建國校區校門
* 國立中興大學時期,
建國校區校門
國立臺北大學,建國校區校門
* 國立臺北大學,
建國校區校門

臺灣省青年服務團調兼,教師則全為兼任。學生來源各異:有臺灣省青年服務團團員考取者,有教育部分發之港澳僑生,有美國援助中國知識人士協會保送者,有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遴送者,有自越南隨軍來臺之豫衡聯合中學學生考取者,亦有教育部零星分發就讀者。其中以長白師院,及海南青年服務團,為促成本班成立之主要成員。教學期間長,無寒暑假。師資優良,皆國內學界俊彥。首創軍事管理,生活輔導制度;學生全部住校,以校為家。行政專修班學生歷經人生憂患,皆能認真學習,故參加高考、特考、就業等考試錄取率均達百分之九十以上。

行政專修班首任班主任為上官業祐先生兼任,繼任班主任為楊爾瑛先生。行政 專修班班址初設於臺北市中山北路臺灣省青年服務團內(今臺北市中山足球場現址 ),其後隨臺灣省青年服務團遷往臺北市大直北安路今臺北市北安國中現址。四十四年,行政專修班奉令與臺灣省立地方行政專科學校合併改制為臺灣省立法商學院。

〈三〉臺灣省立法商學院

法商學院創立於民國四十四年,係由臺灣省立地方行政專科學校及臺灣行政專 修班合併改制而成。設有四年制法科行政學系(後改為公共行政學系)、法律學系、地政學系、社會學系四系,商科財政學系(後改為經濟學系)、工商管理學系(後改為企業管理學系)、合作學系八學系。另附設專修科,容納原二年制臺灣省行政專修班各科。法商學院四年制各學系在合江街院本部授課,附設專修科則在臺北市大直臺灣省青年服務團團址授課,簡稱直分部,並聘楊爾瑛先生擔任分部主任,迄四十五年六月,臺灣省青年服務團奉令結束,原址改設臺灣省訓練團。法 商學院大直分部亦同時結束,原在大直分部肄業之二年制合作科、社會行政科學生 ,於同年九月均遷回臺北市合江街院本部繼續學業。

法商學院院址為原行政專校校址,在今臺北市合江街五十三號東西兩側;在合江街五十三號東側者簡稱東院,為當年行政及教學中心,建有大禮堂、圖書館、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教職員宿舍等校舍。合江街五十三號西側者簡稱西院,最初建有運動場,其後陸續興建圖書館、社會科學館行政大樓等。當時因教育經費短絀,各項工程多須分作數次招標始克完成。其中興建社會科學館之經費,即端賴學校師生及校友捐助方得以完成,今日視之,亦屬杏林佳話。自西院逐漸興建校舍後,法商學院行政及教學中心遂逐漸移至西院。

法商學院自民國四十四年改制成立後,除招收四年制之各學系新生外,另於同年十一月起奉准成立夜間部,招收原行政專校、行政專修班二年制畢業校友返院補修學分。法商學院夜間部為我國第一所大專院校開設之夜間部,自四十四年十一月起至五十年六月三十日止,前後為時五年六個月,補修學分畢業學生一九○四人,歷二任夜間部主任,依序為吳英荃教授及蔡蔭恩教授。至夜間部結束時未完成學業之一百餘位專科及專修班畢業學生,均編入日間法商學院各系隨班上課,不另開新班。

〈四〉中興大學法商學院

五十年七月,台灣省立法商學院奉准與臺灣省立農學院合併為臺灣省立中興大學(以下簡稱中興大學)。中興大學校本部設於臺中市,並同時設理工學院,法商學院仍在臺北市合江街原址。五十八年中興大學復增設文學院,六十年八月中興大學改制為 國立中興大學,隸屬教育部,陸續增設生命科學院等學院為一綜合性之國立大學。

中興大學成立以還,因法商學院位於臺北市,校本部位於臺中市。為求教學行 政運作順暢,法商學院仍維持原臺灣省立法商學院之編制與行政體系。雖改名為分處、分室,但人事、經費預算與校本部均分別編列。法商學院置院長、秘書分室、教務分處、訓導分處(後改為學務分處)、總務分處、人事分室、圖書分館、體育分室等行政單位,由院長綜理院務。中興大學法商學院首任院長為周一夔教授,其後繼任院長依序為左潞生、龍名登、何伊、張書文、陳聽安、陳文龍、郭崑謨、黃東熊及吳森田等教授。

法商學院各歷任院長接任以還,無不盡心擘劃學術發展與校舍擴建。惟法商學院校地僅有合江街五十三號東西兩院狹窄土地,於陸續興建校舍後即已不敷使用。自民國五十年七月與農學院合併為中興大學後,因系所 增加,開闢新校區壓力日增。爰經多方尋覓,四十九年間獲悉今民生東路北側有面積九千坪土地,隸屬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桃園大同合作農場,以毗鄰合江街院址,最為適宜闢為新校區。爰經劉總務主任佐人教授,經濟學系主任何伊仁教授多方奔走協調,並得退輔會趙主任委員聚鈺先生大力熱心支持,終使法商學院得以公告地價購得今民生東路校區土地,得以逐年次第興建運動場、教職員宿舍、育樂館等。六十四年間曾籌議興建地下道,聯繫民生東路校區,並擬將東西兩院間之合江街予以封閉,使成一體。惟因受限法令經費致未能實現。七十一年,獲悉民生校區育樂館運動場土地,列入臺北市都市計劃預定道路用地,遼寧街預計將貫穿本校校園直達民權東路。本案如一旦付諸實施,則民生校區不但將一分為二,更將成為喧鬧之商賈市場,勢必影響本院發展。爰經中興大學李校長崇道教授及本院陳院長聽安教授多方奔走折衝協調,終能獲得內政部林部長洋港先生大力支持,使本院民生東路校園倖能保持完整原貌,而能有日後興建教學大樓之校地。

在建物方面,法商學院原有行政專校校舍多為一層磚造平房,自改制以來雖增建多處二層及一層鋼筋水泥校舍,但隨系所日增仍感不敷使用。爰經歷任院長之精心擘劃擴充校地,申請專款更新校舍改建大樓,得以發揮狹窄土地高度之使用價值。歷年經改建竣工之重要校舍計有五十八年九月,七層樂群大樓男生宿舍(後改為女生宿舍)竣工。六十二年元月,七層敬業大樓女生第一宿舍竣工。六十四年七月,七層自強大樓系所辦公室、教師研究室、大會議室、電子資料中心竣工。六十七年東院七層第二女生宿舍竣工、五層學生活動中心、學生餐廳竣工。七十年莊敬大樓研究所辦公室、教師研究室、研究生研究室、教室、研究生圖書館、閱覽室竣工、同年合江街男生第一宿舍大樓竣工。七十三年民生東路校區六層資訊大樓竣工、同年合江街民族東路口五層男生第二宿舍竣工。七十四年民生東路校區後側地上九層、地下一層之教學大樓發包,至七十九年歷時五年終告完成。自此法商學院大學部教學中心及部份與教學相關行政單位遷往民生校區教學大樓。合江街東西兩院則由行政及各研究所使用。

睽諸法商學院之發展過程,先天受校地狹隘,經費不足諸多因素之影響,困難重重 ,惟所幸歷任校院長均能高瞻遠矚全力奉獻,而有今日具體而微之規模,實令人無限敬佩與懷念。

 
貳、臺北進修部
 

國立中興大學辦理進修部(原夜間部),在各大學之中,歷史最久;依其性質可分為四個階段,一為補修學分之夜間部,二為新制夜間部,三為大學第二部,四為進修部。

〈一〉第一階段:夜間部

夜間部於民國四十四年十一月奉准成立,係為國立中興大學前身之臺灣省立法商學院,為改制前臺灣省立地方行政專科學校及臺灣省行政專修班之校友,補修大學學分,以完成大學學業所設置。至五十年六月結 束,五年六個月期間補修學分畢業生共計一九○四人。

〈二〉第二階段:新制夜間部

新制夜間部,係政府為因應社會需要,招收無兵役義務而有志進修之在職青年,利用夜間授課完成大學教育。乃於五十二年十二月核准國立中興大學設置新制夜間部。五十三年九月招收法律、行政( 現為公共暨政策學系)、地政、社會、經濟、會計統計(現分為會計、統計兩學系)、工商管理(現為企業管理學系)、以及合作(現為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等八學系新生四百名;另招收選讀生四百名。五十五年參加大學夜間部聯合招生。

〈三〉第三階段:大學第二部

大學第二部,係政府為增加國民就業機會,於八十一學年度起,對夜間部之政策作大幅之改變,將夜間部明確定位為大學教育第二部,資源、設備與日間部共享,並可於下午時間排課,且配置一定 比例專任教師及職員,並擴大招收未役 畢之應屆高中畢業生,其修習學分一切比照第一部日間部,並可相互選課。

〈四〉第四階段:臺北進修部

自八十六學年度起教育部依大學法明定夜間部朝進修教育發展,本校將第二部改制為臺北進修部,設法律、公共行政、經濟、社會、財稅、地政、會計、統計、企業管理、金融與合作經營等十個學系,暨共同學科,其中公共行政學系及企業管理學系均設雙班,自八十八學年度起,公共行政學系更名為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財稅學系更名為財政學系,所有各學系,均依教育部規定名為進修學士班,歷年畢業學生人數約在三千人左右。

第一階段部主任依序為吳英荃、蔡蔭恩教授,第二三四階段部主任依序為李鴻毅,左潞生、龍名登、馮小彭、張書文、張致祥、陳文龍、劉家駿、王立中、李鍾元、戴麗華、侯崇文等教授。歷任部主任繼任以來,無不全力發展部務,或爭取經費, 或興建大樓、或更新設備、或增設學系、或增聘師資,遂使夜間部部務蒸蒸日上。

法商學院與臺北進修部自成立以還,系所學生日增,惟受限於校地狹隘發展不易。爰經師生多次集會研商,並獲從政校友大力協助,終於七十八年獲教育部同意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研擬遷校臺北縣三峽鎮新校區計劃報核,並於八十一年奉行政院核准國立臺北大學發展計劃。溯自臺灣省立行政專科學校,三十八年建校伊始,萬千校友殷切期盼改制為大學的心願終能成真,實應對過去數以百計參與遷校覓地擘劃的法商師長及校友前輩們,致上崇高的謝意與敬意。因為他們的熱心參與及無私奉獻,方才促成了國立臺北大學的誕生。

 
參、臺北大學的新展望
 

八十二年二月五日,奉教育部核定成立國立臺北大學籌備處,並派郭崑謨教授擔任籌備處主任,正式展開遷校三峽新校區籌備工作。籌備處設立之初,設於臺北市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內。全力擘劃建校藍圖,工作進行期間,幸得歷屆校友多方支持協助,多項建校計劃遂能付諸實施。惟因三峽校地區段徵收作業手續未能及時完成,致使設校時程延宕。八十八年二月郭前主任屆齡榮退,聘前教育部政務次長李建興博士繼任。李主任接任後,首將國立臺大學籌備處遷往鄰近三峽校地之三峽國中,竭盡全力推動建校後續工作,經一個月之奔走溝通協調,終而獲致地方人士全力協助,遂使三峽校地區段徵收工作得以順利完成。三峽地方父老並集資捐贈三鶯藝術名家江沖默先生作品銅雕飛鳶乙座,用表支持;而社會各界亦慨贈老樹數千株。

三峽校地問題獲致圓滿解決後,即依計劃展開各項校舍興建工程,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十八日,第一棟人文大樓正式開工,八十九年二月一日,國立台北大學正式成立;而校園整地、地下管溝、道路系統、水電系統、人工湖、污水處理廠、校門、圍牆、照明及植栽景觀等皆採同步進行;第一期十四層、九層、七層學生生宿舍群,第二棟八層商學大樓,陸續啟用,其中三棟學生宿舍經學生命名為曉日樓、皓月樓、繁星樓,寓意雋永。

九十三年八月底,李建興校長榮退,侯崇文博士於同年九月一日獲聘繼任為校長,並於九十六年十月連任。侯校長到任後,積極承先啟後,除持續強化各項校園建設、注重學校與社區之交流互動、致力推動學術合作,並提出「提升各系所教學暨研究表現,成為國內該領域領先發展之系所。」以及「成為卓越教育學府,培育企業界的最愛,國家公部門中高階人才的一流大學。」作為校務發展之目標。

目前,三峽行政大樓業經於九十四年三月完工、行政單位於同年七月底遷入三峽校區辦公,社會科學大樓亦於九十六年九月啟用。其餘工程部份,運動場與地下停車場預定九十六年十一月啟用、而法律學院、公共事務學院將於九十八年九月遷入三峽新大樓、圖書資訊大樓也將於九十七年底動土。國立臺北大學將積極提振學校之發展,與三鶯社區人文良性互動。在厚實的基礎上,邁向多元而嶄新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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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0系統管理者2015-01-20